天津市应届毕业生接收新政:
1.非津生源毕业生:取消“毕业生进津就业申请表”。凡取得全国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,在津落实接收单位,均可进津就业。派遣证可依据《就业协议书》直接派到用人单位(包括私企),单位不收档案的,可将档案直接寄至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。
2.天津生源毕业生:对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天津生源毕业生,如本人申请回津就业,其本人档案可直接寄至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。
天津市应届毕业生接收新政:
1.非津生源毕业生:取消“毕业生进津就业申请表”。凡取得全国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,在津落实接收单位,均可进津就业。派遣证可依据《就业协议书》直接派到用人单位(包括私企),单位不收档案的,可将档案直接寄至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。
2.天津生源毕业生:对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天津生源毕业生,如本人申请回津就业,其本人档案可直接寄至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。